最新消息News

現在位置:首頁最新消息最新消息
2021-10-29  1052

狂賀!本所協助藍小姐請求履行債務事件獲高雄地院判決勝訴!

當事人藍小姐與相對人前為夫妻關係,嗣因彼此個性不同,無法共同生活,遂開始商議離婚。經雙方討論、清算彼此於婚姻存續間之債權債務關係後,雙方口頭議定相對人應給付當事人150萬元,同時,兩造與第三人口頭議定以第三人經營之公司代為簽發支票一紙作為清償相對人積欠當事人150萬元債務之方式,詎料當事人兌現系爭支票時,始發現該公司早已因存款不足被列為拒絕往來戶,以致當事人被退票,而無法受償150萬元之債務。當事人遂回過頭來請求相對人履行協議給付150萬元。本案建涉及新債清償與代物清償之法律爭議,經本所協助藍小姐起訴請求相對人履行協議給付150萬元,幸獲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判決勝訴。

判決案號:高雄地院109年度訴字第116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