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22 157
李律師獲聘擔任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勞資爭議仲裁人、仲裁委員、主任仲裁委員!
李律師多年耕耘勞資爭議處理案件、職災補(賠)償案件、不當勞動事件、職場霸凌、職場性騷擾(性侵害)等事件,也同時為勞動部性騷擾調查事件人才資料庫調查人員及台南地院勞動調解委員,熟稔法院勞動調解程序、勞工局行政調解程序及南科管理局行政調解流程等,對於相關勞資法令也頗有心得。有多篇著作均與勞動法令相關,現獲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聘認為勞資爭議仲裁人、勞資爭議仲裁委員及勞資爭議主任仲裁委員,聘期均自114年6月1日至117年5月31日止。
以下僅呈現勞資爭議仲裁委員聘書,其餘聘書部分不展示。可自行上網搜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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