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FAQ

現在位置:首頁案例分享

【認識同志權益】

李律師於109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止擔任高雄市政府人權委員會委員期間,多次參與府內跨局處舉辦之同志業務聯繫會報,曾於會議中建議市政府,律師於勞工局或是行政機關接受民眾法律諮詢時,行政機關於律師填報表單上可增列LGBT的欄位,分析問體類別涉及婚育、醫療、職場或霸凌,由市府蒐集此等法律問題類別(不涉及諮詢內容),俾利未來政府規劃同志相關政策。
近日至勞工局接受法律諮詢時,看見行政機關於律師填報表單上增列LGBT的性別選項,深刻感受到政府的用心,也很重視同志相關議題。
以下關於同志權益摺頁,由高雄市政府民政局提供,有興趣的民眾可自行前往下載。